女子与被告同名同姓被错判强执 案件真相待查证
来源:中华国际 | 2026-04-18 00:00:00
女子与被告同名同姓被错判强执 案件真相待查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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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8 15:25:11 光明网
山东一名女子反映自己遭到了异地法院的错判。她提供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这是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。原告在2021年5月为孩子购买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某培训学校的课程,并签订了课程销售协议。因故,原告仅带孩子上了3课时,剩余61课时未使用。当原告再次带孩子上课时,发现该培训学校已经停业。协商无果后,原告将培训学校告上法庭。王先生表示,哈尔滨当地工商部门给他出具了该培训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登记表,表上显示法定代表人姓名为张爽,生于1987年,而他的妻子张爽生于1997年。巧合的是,两人不仅同名同姓,身份证的后四位也相同。王先生称,从判决前、审理中到生效后,他们全程未收到任何案件信息。直到去年10月收到法院执行传票,才知道妻子成了被告,且案件已过生效六个月。王先生强调,他们之前甚至从未去过哈尔滨。王先生于2023年3月在银行存了一笔定期存款,但在2025年12月,这笔存款被司法扣划了1万元。他表示,提前扣划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。他曾整理材料寄往审理该案的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申请再审,但再审法官一直要求他去当面申诉。王先生联系了一审法官和再审法官,但差旅费和住宿费均未得到解决。同时,法院还执行了他的定期存款,导致他损失了定期存款利息共计9%。记者多次拨打道里区人民法院公开电话,未能接通。随后致电王先生提供的再审法官电话,对方称已经安排了开庭,并建议当事人直接与法官联系。律师表示,如果确实存在错判,法院应当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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